发布日期:2011-05-12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分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唱响爱国主义旋律,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党字[2011]13号文安排,决定举办建党90周年“唱红歌、颂廉洁、倡和谐”歌咏比赛。现将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
“唱红歌、颂廉洁、倡和谐”歌咏比赛
二、参赛对象、人数:
教职工各党总支,每支队伍人数30——40人。
三、比赛细则:
(一)、参赛要求:
1、演唱歌曲必须是歌唱党、歌唱祖国、健康向上的歌曲
2、各节目按照事先抽签决定的顺序依次参加比赛
3、参赛歌曲为二首,一首红歌,另一首廉洁歌曲(两首歌曲均在参考曲目1——100中选取)。请各总支于5月20日之前将歌唱曲目、参赛形式、串词和参赛演员名单上报院工会,并将电子文档发至工会邮箱hngygh@163.com。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8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02室)
(三)、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1分)
2、组织纪律;(1分)
3、服装; (1分)
4、内容; (1分)
5、难易度; (2分)
6、演唱效果。(4分)
四、比赛组设:
(一)、组委会:
主任:廖洪元、刘建湘
副主任:龙承海、李 玲、王柏林、刘继平、钟晓林、周立华、董建国、张志勇
委 员:周梦顺、刘 琼、陈 方、卢文涛、成 涛、姚 蓉、刘岳兰、李力夫、苗治田、
潘志勇、段 可、李立夫、孟正文、龙 凌、王 俊、周 猷、朱岱力、杨学文、
梁 艳、周承华、任成高、胡汉辉、李小燕、王 皑、杜飞明、陶曙光、熊革佳、申奇志
(二)评委会:
(1)评委:由组委会聘请
(2)主持: 刘畅、李可丁
(3)记分员:邱伟玲、周颖、胡青、廖妍
(4)乐队:由组委会聘请
六、奖项设置:
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全院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