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 2011年上学期学院奖学金(依据2010年下学期学生期末成绩)评定工作已开始,请按奖学金评定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2010年《学生手册》)认真做好评定工作,现将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2006—2010级在校各班学生。
二、根据各系参评学生人数,同时适当向重点专业、学费较高专业倾斜原则,本次各系评定奖学金的额度为:
汽车工程学院:3.2万 机械工程系:6.2万 电气工程系:5.8万
信息工程系:3万 经济管理系:7 万 商贸旅游系:2.8万
现代艺术设计系:2万
三、评定标准参见《学生手册》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分别为800元/学期、500元/学期、200元/学期,评定人数大致比例为1:2:5。已获国学奖学金学生与学院奖学金不重复。
四、评定程序:
根据评定办法→辅导员组织审查→班级(年级)学生民主小组评议确定→系审查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学院审定发放
五、公示要求:
学院一等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在校园网学生处通知栏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学院二、三等奖学金由各(院)系部在全系公示。
六、各(院)系按程序评定后将结果以纸质文档(一份)和Excel电子文档于2011年4月28日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姚丹丹(评定结果按毕业班和非毕业班分开造表汇总)。
监督电话:
0731---88539049(学生资助中心)、88539046(学生工作处)、88539030(监审处)
学生工作处
注: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给学生,学生银行账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实名长沙开户的建设银行账号,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否则奖学金不能到账,其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