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现将评选2010-2011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和学生优秀个人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评选。
一、评选范围和时间
在校07级五年制,09、10级三年制全日制大学生。
参评时间:2010年9月—2011年9月壹学年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请各院系严格参照《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2011版)的规定组织学院2010-2011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各院系对推荐的优秀个人要从德、智、体诸方面综合考虑,确保推荐质量,宁缺勿滥;先进集体要有好的作风、班风和学风以及积极进取的凝聚力,班干部综合素质强、团队协作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定程序
班级同学提名、个人自荐→班级(年级)评议推荐→院系初审上报→学生处汇总、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学院公示→学院确定,发文表彰。
四、评审计划
1、先进班集体计划原则上为本系参评班级数的15%;
2、院级三好学生计划原则上为班级人数的10%;
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计划原则上为班级人数的5%;
4、院系学生干部参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要求与其他干部参评要求相同。院系学生干部参加本班评比,评定计划占院系团学正式干部数40%,但不占班级评优计划。
五、奖励
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和奖金,获学院“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可参加“省级班集体”的评选;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所有获奖集体和个人学院进行表彰,获奖个人填写优秀登记表,其材料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其他
1、对各院系、班级出现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有某方面优秀事迹或贡献等单方面优秀或者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请各院系依单项奖励相关条件和办法组织申报,经学生工作会议审议公示后报学院确定,予以发文表彰奖励。
2、各院系将评选结果于2011年11月23日前将附表一、二、三及相关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彭波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