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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诉讼服务项目(废标重招)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07-13    作者:     来源: 正常的流程    点击:

公告时间:202271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BJZB202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诉讼服务项目(废标重招)

首次公告日期:202262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75 14:3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3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P4页、P23页中的支付方式修改如下:

1. 付款方式:国库支付

2. 律师服务费组成:本案实行风险代理,律师服务费由以下两个部分构成:

2.1 一是基本费用叁万元,代理范围包括因本案引起的所有诉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审程序、反诉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申请审查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救济程序等)。在代理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

2.2 二是风险部分的费用,风险部分的费用在案件款项执行到位后支付,若案件款项是分批次执行到位的,则根据款项执行到位情况按照前述相应档次的计费比例分批次支付。案件款项未能执行到位,成交人不得要求学校支付相应档次风险部分费用。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额按照投标比例据实结算,风险代理费用采用超额累进制法计算,比例控制上限如下:

A. 给付金额在100万元内,按不超过5%支付风险代理费;

B. 给付金额在100-2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7%支付风险代理费;

C. 给付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支付风险代理费。

3. 律师服务费整体控制上限:

3.1 整个案件所支付的基本费用及风险部分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额的20%;

3.2 本项目支付律师服务费最高不超过采购预算220000元整。

4. 其它说明:以上律师服务费均为含税价格,律师服务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出具税务发票。

2、磋商文件P8页评分细则部分修改如下: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审因素

权值范围

商务分

F1=30

技术分

F2=40

报价

F3=30

服务事项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

10分

根据服务事项所拟定的:

1. 服务流程;2.服务方式;3.服务规范;4.服务质量控制措施;5.风险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内容十分完善、合理的计10分;内容不合理、欠完善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价格分(F3)

投标报价

30分

1、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基本费用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风险代理费综合投标比例中最低的风险代理费综合投标比例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磋商文件P42页报价一览表格式修改为:

项目名称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诉讼服务项目(废标重招)

采购代理编号

BJZB2022-024

投标报价

报价项目

单项控制价

投标报价

基本费用

30000元

风险代理费投标比例

序号

报价项目

比例控制上限

投标比例

1

到账金额在100万元内的部分

5%

2

到账金额在100-200万元的部分

7%

3

到账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部分

12%

风险代理费综合投标比例

(序号1、2、3投标比例相加)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1. 付款方式:国库支付

2. 律师服务费组成:本案实行风险代理,律师服务费由以下两个部分构成:

2.1 一是基本费用叁万元,代理范围包括因本案引起的所有诉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审程序、反诉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申请审查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救济程序等)。在代理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

2.2 二是风险部分的费用,风险部分的费用在案件款项执行到位后支付,若案件款项是分批次执行到位的,则根据款项执行到位情况按照前述相应档次的计费比例分批次支付。案件款项未能执行到位,成交人不得要求学校支付相应档次风险部分费用。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额按照投标比例据实结算,风险代理费用采用超额累进制法计算,比例控制上限如下:

A. 给付金额在100万元内,按不超过5%支付风险代理费;

B. 给付金额在100-2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7%支付风险代理费;

C. 给付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支付风险代理费。

3. 律师服务费整体控制上限:

3.1 整个案件所支付的基本费用及风险部分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额的20%;

3.2 本项目支付律师服务费最高不超过采购预算220000元整。

4. 其它说明:以上律师服务费均为含税价格,律师服务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出具税务发票。

注:投标报价≤单项控制价,投标比例≤比例控制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7月23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最新版文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址:长沙市含浦校区

联系人:黄老师

邮编:410001

电话:0731-82946278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室/怡程大酒店旁

联系人:王明秋

邮编:410001

电话:0731-84284413

电子邮箱:2442700392@qq.com